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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书展·阅读的力量 | 节日特别篇《三姑六婆——明代妇女与社会的探索》荐读

中西书局 2021-02-04


“读史明智,鉴往知来” 。本周至下周,本公号将会进行历史类系列小书荐读,书单为《安禄山——皇帝宝座的觊觎者》《宋初朋党与太平兴国三年进士》《唐代的国际关系》《引狼入室——晚清戊戌史事新探》《三姑六婆——明代妇女与社会的探索》《二重奏——北魏前期政治制度》。每天一本,愿读者朋友们在抗击疫情期间也能有好的心情,将其命名为“彩虹口袋书”系列,也希望风雨早日过去,彩虹终将出现。


提起“三姑六婆”,我们往往联想到性喜搬弄是非、道人长短的妇人。可真真问你三姑六婆是哪三姑、哪六婆,又有多少人知晓呢?本是普普通通的妇人群体,为何伴随着时光的推移,却被贴上了一些不甚光彩的标签,渐渐成为遭人诟病的对象?请看今日荐读《三姑六婆——明代妇女与社会的探索




精彩书摘

(以下皆为书中部分摘抄,完整内容请查阅原书)


“三姑六婆”的形象演变


一般认为自从元末明初陶宗仪(1316—1403)宣称宜防“三姑六婆”以来,她们就背负了“奸盗之招”、“淫盗之媒”的恶名,舆论上尽是一片挞伐、讥讽之声,尤其在戏曲、小说里更是明显,几乎都是以反派或丑角的姿态出现。事实上,就目前所知,元初赵素的《为政九要》首先提出“三姑六婆”这一名词时,她们即已被视为与“淫荡”相关。其曰:

  官府衙院宅司,三姑六婆,往来出入,勾引厅角关节,搬挑奸淫,沮坏男女。……斯名三刑六害之物也。近之为灾,远之为福,净宅之法也。犯之勿恕,风化自兴焉。

前文所述陶宗仪的用词,与此官箴的劝诫之语几乎完全相同,应有其承属关系。

《为政九要》的作者赵素,字才卿,为皇极道院全真教道士,法号“虚白”,生卒年不详。我们从元好问(1190—1257)为赵素写的《皇极道院铭》,以及元人刘因(1249—1293)至元八年(1271)所作之《赵征士集注阴符经序》,推测赵素可能活动于13世纪中叶左右。再者,从本书往往被视为徐元瑞的《吏学指南》的一部分来看,《吏学指南》著于元成宗大德五年(1301),当时陶氏尚未出世,且《辍耕录》撰作于元至正二十六年(1366),比《吏学指南》实晚了六十余年,因此陶宗仪的看法应非自创,而是承自《吏学指南》或单行的《为政九要》一书。

又,“三姑六婆”一词出现的时间为何?据赵氏所云,其幼年在父亲书匣见《自箴》一书,但是后来《自箴》失传了,他觉得本书有助于为官之道,于是“因书强者记数十条”,分为九类,取名为《为政九要自箴》。论者推测,《自箴》的写作年代可能要上溯到宋代,甚至是更早;不过,《为政九要》的写作时间约在元代初期,这些条文乃赵素所“强记”者,因此我们可以说《为政九要》是源自《自箴》的精神,然而实际的整体内容与《自箴》是否有出入,则不得而知。是故,由《为政九要》的观点,至少可以推测为宋末元初。加以其他宋代的史料仍未见“三姑六婆”一词,所以“三姑六婆”这个集体名词,约当形成于南宋末年至元代初期,也就是13世纪中后期。

从历史的发展来看,文人对“三姑六婆”的评语,在宋代即约见端倪。北宋末期,李元弼云:“勿放尼妇出入,收生之妇事毕亦然。”指出勿使尼姑登堂入室,即使是为女眷接生的产婆,也不希望她们在家中停留太久,最好平日少与其往来,并以此作为治家的准则之一;不过他并未说明阻止她们进入家内的确切理由。稍早的陈襄(1017—1080)也曾说,若让娼妓教侍妾歌舞,并纵容“百姓妇女出入,贸易机织,日往月来”,会招来淫乱之事,或导致交通关节;由于事关闺阃,尤难实行,所以要加强查察,以严内外之禁。南宋时人胡太初亦劝道:

 吏民妇女,勿令其出入,织纫贸易,或恐有交通关节之谤。则事干闺阃,未易施行。勿带医术,或有干请,难以相从。

陈襄与胡太初虽然皆提到禁绝百姓妇女出入的缘由,可是由其所称这些女性“织纫贸易”看来,陈、胡二人所谓的“百姓妇女”、“吏民妇女”或许是指卖婆、针线婆之类的妇人,似乎并未完全针对“三姑六婆”而言。

不过,南宋初年,袁采(1140—1190)于《世范》中即曾曰:

  尼姑、道婆、媒婆、牙婆及妇人以买卖针黹为名者,皆不可令入人家,凡脱漏妇女财物,及引诱妇女为不美之事,皆此曹也。

他清楚地指出尼姑、道婆、媒婆、牙婆以及买卖针黹的妇人等女性,并开始指称“姑”和“婆”,已与元明所谓的“三姑六婆”内容近似了。袁采批评这些妇人经常顺手牵羊,并引诱居家妇女为“不美之事”,当阻其在外,勿容入内。元代以降文人对这些姑婆的看法,基本上不离此。而学者认为,司马光(1019—1086)在《家范》中并未提及这些女性,故此种负面形象的产生,应该出现在12世纪中叶以后。

我们可以发现,宋人批评此辈妇女时,尼姑和产婆往往是首当其冲的。或许由于尼姑与居家女性的来往较为频繁,关系十分密切;而收生婆又是产妇分娩时最仰赖的人,其工作牵涉到中国传统社会最重视的子孙繁衍问题,因而引起持家者的注意。南宋袁采所批评的姑婆群中,并未包括药(医)婆与产婆,不过从其禁止“尼姑、道婆、媒婆、牙婆及妇人以买卖针黹为名者”入家,也可窥见宋代居家妇女对宗教和商品的需求,显示日常生活里,姑婆类妇人在宋代的活动力以及她们出入大家门户可能受到的约束。

到了元代,“三姑六婆”的形象已经渐渐定型,几乎离不开“贪”字。元曲《曲江池》中即将虔婆爱钞的形象描绘得淋漓尽致;而《㑇梅香》里,作者利用官媒的口,形容媒婆的本事,他说:

我做媒婆古怪,人人说我嘴快。穷的我说他有钱,丑的我说他娇态。讲财礼,两下欺瞒;落花红,我则凭白。赖似这等本分为人,定图个前程远大。

所谓“红的可以说成白的,白的可以说成红的”,真是极尽巧言之能事。不过,个别观察元人对姑婆行径的描写,似还不至于被称为“淫荡”。

至明代,姑婆的恶劣形象即大量地出现在笔记、小说中,家训里对于她们的批判更是随处可见,所谓“三姑六婆,闺中之贼”、“夫六婆,……妇人至此,廉耻已尽绝矣”。明清以降,她们的形象演变得更为低下与粗俗,像前引《初刻拍案惊奇》之《酒下酒赵尼媪迷花·机中机贾秀才报怨》中,作者便形容“三姑六婆”机智与巧言之特质以及她们穿门入户、诱引妇女之情事,并发出不许与之往来、出入的警语。《红楼梦》里也写凤姐和惜春正讨论如何处置盗贼时,外头院子里有人大声嚷嚷道:“我说这三姑六婆是再要不得的!我们甄府里从来是一概不许上门的。”讽刺贾府竟然让姑子入内,结果引来贼寇。明清以来对“三姑六婆”的描写,也就造成了今日一般对这一词语笼统的理解。


——第二章 文人笔下的“三姑六婆”



“三姑六婆”的刻板印象及形成的原因


文学作品中,“三姑六婆”由于角色特质的约束,往往以“模式化”的形象出现,并带有相当浓厚的贬抑与歧视意味。假设我们说坚守妇道之节烈妇女是教化的正面典型,祸水型的娇女艳妇是反面典型,那么像“三姑六婆”这类妇人,则无以归类,她们在戏曲小说里总是作陪衬,连表达想法的机会都罕有,因为作者和观众对于这些“恶妇人”似乎并不感兴趣。心理学将人们对某些人或事物产生的特定、划一的单纯化观念,称为“刻板印象”(stereotype),文人眼中的“三姑六婆”正是呈现这样的情形。传统社会对妇女的角色期待是“主中馈”,必须谨守闺门、深居简出才是贤妇。士大夫认为妇女唯有在“家”的范围之内,才能免除外界的污染,符合保持贞操的要求,但“三姑六婆”却在外游走,又“侵入”别人家中,为人传递消息、牵线说合,甚或诱引闺秀做出“不美之事”。两相比较,可以发现士人的理想秩序与下层文化存在某种程度的落差。所谓“女人最污是失身,最恶是多言",士大夫理想的妇女是遵守四德的规范,“三姑六婆”这些穿门踏户的妇人,侵入明代知识阶层极力建构的合乎礼仪的居室,若在其中搬弄是非,甚至“污染”女眷,自然引起他们的厌恶。然而,士大夫对人事防闲的诸多规定,适足以让这些身份特殊的妇人可以接触女眷。凌濛初认为“三姑六婆”中最要防的是尼姑,因为她们“体格终须是妇女,交搭更便”,到内室念佛看经,时而媒介私情;又成化年间轰动一时的“人妖案”,即是男扮女装,利用精通针黹女红而深入闺阃。“礼”是中国传统的社会规范,目的在使人们各安其位,以达社会和谐,但明中叶以后社会的急遽发展,人们一方面感到两性关系放纵的松弛与快适,一方面又对传统道德藩篱被冲破感到惊慌不安,于是产生情欲解放拌和着惶恐的复杂情绪。基于这种复杂情绪,士大夫表现出来的态度,一方面是纵容自己风花雪月,但一方面又惶恐“三姑六婆”可能对闺女名节的伤害。所以妇女与“三姑六婆”来往愈密切,士人就愈加紧张;既然无法规范外面这些“愚妇”,就只好严格限制家中妇女出游,并小心地防范姑婆的媒介淫盗。此外,传统中国男女的交往有许多禁忌,儒教将精神与肉体严格区分,两性关系中发乎自然的性欲,唯有在合乎“礼”的管道之下才得以纡解,或许这也是明代士人对于男女的不当接触,无法容忍的原因之一。总而言之,中国传统社会结构中,儒家礼法一直居于支配地位,知识阶层的伦常观念一向重视“内外有别”与“男女之防”,“三姑六婆”的穿门入户对礼教秩序的破坏,使得士人对日渐模糊的社会分际感到焦躁不安。因此,明代士人对这些游走四方的女性职业之恶评,反映了知识阶层对于礼教之防的危机意识,也暗示了一股悖离规范的势力正在滋长,并一步步冲撞着理想的伦常秩序。“三姑六婆”在礼教日渐松弛的社会中,无疑是一种情欲解放的催化剂;卫道之士的挞伐,呈现出两性关系的不平等和趋于紧张之情势。
——第二章 文人笔下的“三姑六婆”及 第四章 “三姑六婆”与明代的两性关系




信息一览


《三姑六婆——明代妇女与社会的探索》
衣若蘭 著
2019-7,定价:52.00元
ISBN:978-7-5475-1564-8



内容简介


《三姑六婆——明代妇女与社会的探索》运用明代官书、文集、方志、笔记、小说等文献,讨论文本中的“三姑六婆”,不仅生动地勾勒了这些活跃于市井巷陌的中老年妇人之生活样貌,还分析了其背后所隐藏的文化意涵,并呈现“三姑六婆”的实际社会功能及其所反映的两性关系等问题。不论是就妇女史、社会史或文化史的角度而言,本书所探讨的都是一个饶富趣味、亟待深究的课题。




作者简介

衣若蘭,台湾师范大学历史系博士,剑桥大学Clare Hall学院博士后。曾任剑桥大学历史系、爱丁堡皇家科学院(Royal Society)、新加坡国立大学、日本奈良女子大学、台湾“中研院”访问学者。现任台湾大学历史学系教授、博士生导师。研究领域为中国女性史、明清社会文化史、中国史学史。



目次

第一章 绪论

 

第二章 文人笔下的“三姑六婆”

 第一节 “三姑六婆”的形象演变

 第二节 刻板印象

 

第三章 “三姑六婆”所反映的明代女性职业

 第一节 宗教·信仰

 第二节 医疗·生育

 第三节 买卖·中介

 小结

 

第四章 “三姑六婆”与明代的两性关系

 第一节 男外女内——理想的两性关系

 第二节 超越与媒介——妇女生活的扩展

 第三节 卫道之士的不安——负面形象成因探索

 小结

 

第五章 “三姑六婆”与晚明世风

 第一节 明代社会风气变迁中的妇女

 第二节 女性犯罪与法律规范

 小结

 

第六章 结论

 

征引书目

 

附图

 图1 京师城坊图

 图2 品官、庶人婚礼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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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者推荐


本书勾稽明人笔记、小说等相关史料进行“文本”(text) 分析,除了厘清“三姑六婆”负面形象形成的社会文化因素之外,对“三姑六婆”现象所内蕴之明代两性关系与社会变迁,多能言之有物,足发前人之所未发,凡此,对开拓明清妇女史与文化史的视野实有诸多助益,值得嘉许肯定。此外,本书主题的切近庶民日常生活与对传统性别角色的省思,使书中蕴藏着不少传统文化与现代生活对话的感性空间,在严谨的学术讨论之外,予人平易亲切之感,亦本书最为引人入胜之处。


                                                               ——林丽月

(台湾师范大学历史学系终身名誉教授)


(供稿编辑:伍珺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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